我公司在国内打火机行业中首家通过行政认定获得中国驰名商标

发布时间:2010/1/21 14:45:17 点击数:3641

稿件来源:大虎

虎牌新年添虎威

“大虎”公司成为国内打火机行业中首家通过行政认定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殊荣的企业

    本报讯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日前公布2010年最新一批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名单,我市民企浙江大虎打火机有限公司的“虎(TIGER)”商标榜上有名,成为国内同行中首家通过行政认定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  

  “大虎”公司早在1992年创办时就注册了“虎(TIGER)”牌商标,在国内同行中领先一步的品牌意识使该公司始终走在行业前列。近年来,“虎(TIGER)”牌打火机通过技术创新,不断提升品质、提高档次,率先打入国外精品市场。目前,该公司在50多个国家和地区注册了“虎(TIGER)”牌商标,并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开设了专卖店,产品远销加拿大、美国、墨西哥、日本等70多个国家和地区。优质的“虎(TIGER)”牌打火机似无形的广告,使“虎(TIGER)”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不断提升,不仅赢得国内消费者的青睐,还在与国际知名品牌打火机的竞争中赢得了一席之地。 

  “虎(TIGER)”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是该公司继近年来被评为第二届中国行业标志性品牌、中国名牌、商务部重点培育和发展的“中国出口名牌”称号后,获得的又一殊荣。业内人士认为,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给中国制造业带来巨大压力和挑战,“大虎”等我市一批企业积极依托品牌战略,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化危机为生机,为企业进一步提升品牌价值,深入拓展国内外市场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记者:卢俊敏 郑颖川


  [延伸阅读] 

    驰名商标是国际通用的法律术语,指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声誉的商标。认定和保护驰名商标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工商部门依法开展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工作既是履行《商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职责,也是履行《巴黎公约》等国际条约和入世承诺,是对具有良好声誉、消费者号召力以及强劲的市场竞争力的商标依法给予扩大保护的法律手段。

以上摘选自2010年1月21日《温州都市报》第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