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被评为全国“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发布时间:2007/8/27 14:25:23 点击数:3676

稿件来源:大虎

    7月19日,国家工商总局对2006年度第四批全国“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进行了公示(工商市字[2007]149号文件),我公司名列其中。

    我公司历来十分重视企业信用建设,不断建立、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健全合同管理体系,切实加强信用建设。公司以良好的信誉获得浙江省首批诚信示范企业、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当选为浙江省诚信企业促进会副会长单位、温州市诚信企业促进会副会长单位。


    据悉,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评选是以贯彻国务院“十一五”规划有关“以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健全失信惩戒制度”的精神,落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若干意见》的工作部署,根据企业合同履约的客观记录状况,对合同信用达到“守合同重信用”标准的企业,在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向全社会予以公示,对推进全社会信用观念的形成,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引导作用。